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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5年度“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5-03-25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相关研究,现启动2025年度“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重点聚焦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等方向,自选具体题目开展研究。

二、项目类别

本批次专项研究课题分为三个类别:

1.重大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10万元;

2.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5万元;

3.一般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3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聘在岗教职工,除科研启动费项目外,未主持其他校级在研项目。

2.因本项目经费主要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根据有关要求,本项目鼓励40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可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

4.项目申请人及团队成员不能用已经获得立项的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本项目。

5.本项目不得与2025年度“统战理论与实践”专项研究课题同时申报。

四、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完成相应类别项目多个结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即可结项。其中以学术专著和研究课题结项的,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以学术论文和决策咨询成果结项的,其中至少须有1篇为项目负责人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

(一)重大项目

1.以学术专著结项:完成1部学术专著(结题时尚未正式出版的,可先行提交出版合同及书稿,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1年);

2.以学术论文结项:完成1篇一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或完成2篇一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或完成1篇一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及2篇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须为课题组成员完成;

3.以决策咨询成果结项:完成A2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B1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3篇,其中至少有1篇须为课题组成员完成;或完成科研院指定需要完成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材料5套;

4.以研究课题结项在获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

(二)重点项目

1.以学术专著结项:完成1部学术专著(结题时尚未正式出版的,可先行提交出版合同及书稿,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1年);

2.以学术论文结项:完成1篇一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或完成2篇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或完成1篇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及2篇二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须为课题组成员完成;

3.以决策咨询成果结项:完成B1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B2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2篇,其中至少有1篇须为课题组成员完成;或完成科研院指定需要完成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材料3套;

4.以研究课题结项:在获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除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

(三)一般项目

1.以学术专著结项:完成1部学术专著(结题时尚未正式出版的,可先行提交出版合同及书稿,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1年);

2.以学术论文结项:完成1篇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和1篇二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

3.以决策咨询成果结项:完成B2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科研院指定需要完成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材料1套;

4.以研究课题结项:在获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除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

五、成果要求

1.以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结项的成果均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永利集团官网‘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并注明项目编号,如因编辑部字数限制等原因无法标全的,则至少应标注“永利集团官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Huaqiao University's Academic 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并注明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成果。

2.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学术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结项成果使用后,不可再作为校内其他课题的结项成果使用。如团队成员参加本课题两个项目,则其每一个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项。

3.受“永利集团官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资助出版的专著不能作为本项目的结项成果。

六、项目管理

2025年度“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达到2年研究时限后进行结项验收,达到3年最长研究期限后,予以撤项处理。

项目立项后,项目成员不可增加或变更。

验收不合格或撤项的,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3年该项科研项目的申报资格。

七、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1,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论证活页》一式4份(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jd@hqu.edu.cn,邮件命名:姓名+“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47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杨莽市、李莹,联系电话:0592-6161800、0595-22690236。

附件:1.2025年度“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2.2025年度“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科  研  院

                                                                    2025年3月12日

(来源科研院官网)